标准化知识
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简介
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是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的,为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探索路径、积累经验,而开展的探索性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将在机关事务系统内构建科学、适用、协调的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发挥标准化作用的路径和方法,推动重要业务领域地方标准出台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通过巩固、拓展、推广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经验做法,为全系统提供参考借鉴,为支撑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试点工作期限为2年,试点期满,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委组织验收。
目前,先后立项两批试点项目,第一批为湖北、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批为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20家单位。其中,我省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列为第二批试点项目。
试点任务:
综合性试点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标准体系,积极编制地方标准,推动标准实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分项标准试点要结合自身特色,制定本领域地方标准并强化实施,有能力的试点积极申请制定本领域国家标准。试点期满时,认真做好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试点工作依据: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
《关于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管办〔2018〕5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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