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法律法规 标准化法律法规

返回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标委联〔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民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社会团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并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及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png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

 


        相关链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版权所有: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滇ICP备05004687号-3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305号 邮政编码:6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