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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来源:中国标准化    时间:2019-11-15

      “我们近期正在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来更好地评价一个政府、地区以及一个学校的义务教育质量,还有评价学生的学业负担。”11月14日,在教育部通气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要通过相关文件政策,引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不片面以升学率考评学校和教师,更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要深化中高考命题改革和招生入学改革,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不出超标难题怪题,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缓解竞争压力。”吕玉刚强调,减负要坚持综合施策,多方联动。

      据了解,随着地方减负实施方案的出台,最近部分媒体和家长对此予以了较多关注,也报道了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对此,教育部表示,社会各界应对减负工作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理解。减负不是让学生没有学习负担。学生完成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其应尽的学习义务和应付出的必要努力,合理的负担是学生开发智力、激发潜力、锻炼能力的必要条件,这不应该视为过重学业负担。我们还是要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勤奋学习、刻苦学习,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同时也要让学生的努力付出是值得的。减负是要减去强化应试、机械刷题、超前超标培训等造成的不必要、不合理的过重负担。

      教育部强调,减负是要优化学生的合理负担。减负不能简单地降低课业难度,减少作业量,不能搞“一味的”“一刀切”减负,应按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学减负,有减有增,优化学生课业负担,使学生负担保持在合理的、适度的范围之内。要针对当前学生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短板问题,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同时按照不同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需要,坚持因材施教,提供选修课程、弹性作业和帮扶辅导,积极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保障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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