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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专家解读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摘自《中国标准化》(2018-06-25)

      2019年4月15日,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实施。《规范》顺应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将引领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规范》主要起草人之一、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叶震涛对《规范》进行了权威解读。

        安全“1+2+3+4”       

      《规范》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提升,主要体现在“强化了1项功能、堵住了2大漏洞、提高了3项指标、增加了4项安全内容”。

      据叶震涛介绍,“强化了一项功能”是指强化了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大类,脚踏骑行能力是自行车的基本属性,这是电动自行车能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条件。

      “堵住了2大漏洞”,一是指“99版标准”的部分条款强制修订为全文强制,即所有条款必须强制执行;二是《规范》增加了防篡改要求,防止产品出厂后进行改装,车速超出标准限定

      “提高了3项指标”是指车速、质量、功率的提高。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最高车速由20km/h提高为25km/h,整车质量由40kg提高为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功率由240W提高到400W

      “增加了4项安全内容”是指对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进行了明确规范

      而以上4个方面,正是《规范》对“99版标准”最核心的调整和完善。

      标准跟进产业升级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电动自行车产品技术的升级,1999年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99版标准”)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若干重要技术指标不是否决项,最高车速未提出防篡改要求,部分涉及到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的指标未在标准中体现等,给消费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标准发展应跟进产业升级。叶震涛指出:“我们迫切需要通过修订现行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推动行业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创新制定模式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规范》修订是由工信部提出,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起草、审查和报批等相关工作,这改变了过去强制性国家标准由行业协会主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主制定的模式。

      对此,叶震涛解释,此举符合标准化改革的精神和新《标准化法》的规定。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指出,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及组织实施和监督;2018年开始实施的《标准化法》也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国务院行政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

      “标准制定模式的改变,既有利于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权威性,也有利于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叶震涛告诉记者。

      18年磨一剑        

      如果只看时间节点,《规范》的出台历经18年之久,但鲜有人知道,在这18年里,质检中心为了这个项目进行了无数次设想,前前后后开展的调研和研讨就达上百次。

      2017年2月10日,由国家标准委发文正式立项修订“99版标准”。立项通知下达后,从项目启动会到完成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三稿三审”,质检中心作为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全程主导参与了《规范》的修订过程。

      为了确保验证试验的全面客观,质检中心协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捷安特电动车有限公司、宝岛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结合电动自行车产品特点,分类制备验证样车,并制定检验方案,力求覆盖各种类型。

      “当时是7月份,中午地面温度超60℃,我们的检验团队在超高温环境下开展验证试验,在两个月内完成五款车型累计140项次的验证工作。”叶震涛回忆起制定过程,“验证结束后,为保证准确性,我们还联合企业一同讨论,查找产品质量问题或标准制定缺陷,之后再进行第二轮验证。总之,我们希望做出一份科学、严谨、符合市场规律,同时又具有可执行性的安全技术规范。”

     “一小点”背后的努力      

      由于《规范》在技术层面涉及诸多类别的技术研讨及验证试验,“我们专门分门别类地建立了工作组,如阻燃研讨组、验证试验组等,以方便随时进行专题讨论。”叶震涛翻开记得满满当当的工作笔记说,“这些全都是当时讨论会上记下的。”

      高效的沟通方便了问题的收集与有针对性地解决。对于之前遇到的问题,叶震涛仍历历在目。

      由于“99版标准”是以最高车速进行制动性能考评,极可能造成最高车速超标、制动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为扭转社会认识,质检中心专门邀请专家进行论证,从技术角度撰写分析报告,从验证角度采集了1235个数据点。在理论和数据的支撑下,并参考GB 3565《自行车安全要求》,最终确定《规范》以25km/h定速考核,制动距离指标为7m。

      再比如“99版标准”对电动机功率项目检测,规定由企业提供转矩参数,个别企业将转矩参数低报,检测时导致电动机功率失真。为此,质检中心邀请了10家单位16位企业专家,召开了“电动自行车电机及控制器检测技术专题讨论会”。紧接着,又委派专家参加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在上海组织的研讨,并对方案进行验证试验,终于使这个试验方法得到有效支撑,解决了电动机功率虚标的现状。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叶震涛颇为感慨:“也许从数据和内容上看,《规范》的改动只是一小点,但这‘一小点’是经过成百上千次的试验而得出的宝贵结论。”

      难点在于协调       

      在叶震涛看来,标准是科学、技术与经验的结合,而制修订标准的核心与难点就在于“协调”二字。

      《规范》的修订工作始终本着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审慎研究和确定了每一项关键技术指标。在整个制定过程中,分委会先后对阻燃要求、灯光项目、反射器项目、样车成本等各类内容进行了反复的研究和讨论。

      比如《规范》新增的电磁兼容项目。叶震涛回忆起当时在研讨会上的场景,支持者认为,这是先进项目、安全项目、良心项目,应纳入标准,反对者却认为不需要。现实是,目前正在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国际标准已经把电磁兼容项目纳入其中,在中国电动自行车已经达到领导世界水平的情况下,国内标准要不要与国际同步?如果同步,为保证电动自行车电磁兼容水平的不断提高,又该如何界定这项技术要求……事实上,《规范》的制定就是这样解决一个个分歧,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验证、讨论、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的过程。

     向世界发出中国声音       

      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出台电动自行车国际标准。由ISO/TC 149/SC 1/WG 15国际标准化组织起草的国际标准《自行车两轮自行车安全要求第10部分:电动助力自行车安全要求(EPACs)》已经进行了3轮讨论会议。

      据了解,EPACs由欧洲、日本主持,他们对这类产品的定位是娱乐休闲用,以脚踏骑行为主、电动助力为辅;而我国对这类产品的定位主要是上下班交通工具,以电动助力为主,脚踏骑行补充。

      定位的不同,导致产品要求不同,国际标准考虑了在山地骑行的安全性,对结构件强度方面提出了很多限定条件;而我国标准重在实用,考虑在雨天、夜间骑行,如淋雨涉水性能、灯光反射器要求;尽量避免危害发生,如阻燃要求。

      产业发展的根本是标准之争,叶震涛说道:“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派出了代表全程参加,代表中国发出声音。”

 

下载: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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